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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5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终审宣判:终止尊龙凯时(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尊龙凯时”商标的使用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个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企业名称的相关手续,在企业名称中停止使用“尊龙凯时”字样。
至此,为期一年半的判决,终于结束。
尊龙凯时(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本是深圳尊龙凯时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客户,后因投机动歪念,导致受到法律惩罚,在此呼吁大家商业厂上公平竞争,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尊重对手,尊重法律,感谢社会各界朋友对此次事件的关注。